道德经讲义_第36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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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6节 (第2/7页)

举妄动,不争强斗胜,谓之“不敢”。一个常怀仁慈孝敬之心的人,体恤生灵,明于盛衰之道,通达成败之数,审慎世俗轻重,明白去就之理。能心怀天下,公而无私,见义勇为,无私奉献于国家民族,即使奉献生命,也是死而无憾。

    ??一个真正为公的人,其生命的价值才有意义,才能得到众人拥戴。此类人即使牺牲了生命,亦是虽死犹生,其道德精神永存,故称之为“活”。对于“勇”,君子用之则善,小人用之则不善;为公为正而用则善,为私为邪而用则不善。善与不善,惟在心之“正”与“不正”。能知此理,方可得死与活的真正机窍。

    ??“此两者,或利或害”,“两者”是指“敢”与“不敢”。能审时识机,明理知法,知进知退,有勇有谋,不作无谓牺牲,既能保全身命,又能取得预期效果者,谓之“利”。一个丧尽天良,不具道德,没有灵魂的人,被称为“行尸走肉”,其生命虽生犹死。肉身虽然活着,而灵魂却已死去,此称之为“自杀”,杀的是自己的天良本性。刚强猛烈,不知进退之理,为私怀恶,为泄私愤而勇于“敢”者,此即谓之“杀”。

    ??鲁莽蛮干,逞强斗胜,缺乏机谋,不能保全身命者;为争名夺利,敢去胡作非为,其心不正,丧失理智。不仅害人性命,自己也难免不测者,皆谓之“害”。

    ??【天之所恶,孰知其故?是以圣人犹难之。】

    ??“天之所恶,孰其其故”?“恶”,即憎恨、厌恶之意。天有好生之德,万物皆有惜命之情,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,对于害命之事,天下人都很厌恶,人人惧怕。

    ??“孰知其故”,“孰”即谁。世人不明“勇于敢”与“勇于不敢”的辩证关系,不知“杀”与“活”的机理,对天道规律茫然不知,不识其故,故常怀侥幸心理。

    ??天道无亲,唯与善人。天道常怀慈悲好生之德,故厌恶勇于恃强、横暴不仁的不良行为。世人不知常理,常以耳目观天,见其一斑而不睹大全。故不知为私而“勇于敢”者,则常主于死;为公而“勇于敢”者,则常主于活。此两者“勇”字虽同,其含义不同,一利一害的结果也截然相反。其要皆在于一个“善”字。若能顺天理而勇,为公而勇,则其勇无害。

    ??“是以圣人犹难之”,是说圣人在处置性命攸关的大事时,极其审慎。人常说:“人命关天。”天赐人以性命,人乃父母所生,天地所养,与天地同为“三材”,故在对待生命的生杀大事上,必须万分审慎。天意深远,即使奉天命之圣人,在刑诛恶人之时,亦是慎之又慎,不敢轻易为之。因为圣人心怀天德,深知天生万物,犹如父母之生子,故以慈母般的慈爱之心,护生而不忍杀生。即或是恶者的本心自趋于死,圣人亦是尽心尽力去拯救,使倾者覆之。所以圣人诛罚,一听诸天之自然,不敢以私意而为之。

    ??圣人虽有好生之德,但在万不得已之时,而未尝敢失天律罚罪之诛。圣人的聪明才智,高过世人千万倍,即使径情直行而无害,也必是临事迟回审顾,力求事事善始善终,不敢丝毫轻忽,不敢草菅人命。此即是“圣人犹难之”之意。三国时诸葛亮以火攻曹营,杀性过重,死人过多,遭到天谴,自己损寿折命,仅活了五十多岁,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。所以,人不可不识天道,不可不畏天道。只有厌天之所恶,循天好生之德,才能避免杀身之祸,才能求得长生之道。这是不易之理。

    ??【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,繟然而善谋。】

    ??这几句是接上文继续阐述天道之理。

    ??“天之道不争而善胜”,是说天道无为,一切顺从自然规律,从不争强好胜,但却能无往而不胜,这就是天道的无比威力。世人之勇敢,皆是以有为去争胜逞强,所以必然是有得有失,甚至是得少于失。天不与人争贵贱,而人却敬畏之;天不与物争利,万物却无不顺天而化。世间万事万物,无不是随天而运,都是受天道自然规律的制约。可以说天下没有任何人事物能逆乎天、能胜于天者。自然大道无声无息,无欲无求,无争无辩,却能无往而不胜。这就是“天道不争而善胜”之义。

    ??天之道不仅能“不争而善胜”,而且还能“不言而善应”。天道从不以言语使令万物,但天下万物却无不顺时而生,无不感时而变。春夏秋冬,四时顺序,毫厘不差,皆是天道不言之善。日月的交替,万物的顺行,有生有息,循环不已,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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