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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者之书(出书版) 第6节 (第3/4页)
”聂之轩说,“她身上除了有几天前的旧伤,还有死前刚刚形成的新伤。损伤都是钝器伤,从损伤的形态看,和你们家台灯的底座很相似。你不要告诉我,是台灯自己反复掉落到她身上砸的!” ??丈夫舔舔嘴唇,说:“那好吧,我承认我打了她,但我就是轻轻打的,怎么可能打死她呢?她早晨就喊我起来看她小便是酱油色的!她是有病啊!她不是我打死的!” ??“那我就告诉你,她就是你打死的!”聂之轩厉声说道,“反复击打软组织,虽然不会直接致命,但是会导致体表大面积软组织出血,这样的损伤可以导致挤压综合征!” ??“挤压综合征?”丈夫说,“我没有挤压她啊!” ??“挤压综合征并不一定就是挤压出来的,反复击打也可以。”小白说,“大面积软组织出血,血浆大量渗出,有效循环血量减少,而且会导致急性肾衰竭。排出酱油色的尿液就是一个确证!她死亡前,是不是有气急、心悸、面色苍白、四肢冰冷的休克症状?” ??丈夫低下了头,不再说话。 ??“你打死了她,你必须要接受法律的严惩!”聂子轩说。 ??案情x剖析 ??钝器致死 ??机械性损伤致死,是一种常见的非正常死亡的方式。而在机械性损伤致死中,钝器致死比较多见。下面,老秦就通过不同分类的钝器致死把这种常见的死因剖析一下,再和大家聊聊法医为何要研究钝器致死。 ??一、徒手伤 ??在徒手伤这一大分类里,又有指端伤、拳脚伤、咬伤等。很多人认为,徒手伤是比较轻的损伤,一般不会导致人的死亡。其实不然,上述三种损伤,其实都可以导致人的死亡。 ??首先说指端伤。这种用手指指端来压迫别人身体表面而形成的损伤,看似很轻微,但有的时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。这主要取决于手指指端的压迫在什么地方。如果压迫在人的颈部或口鼻处,就会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 ??其次再看拳脚伤。一般情况下,拳脚相加是不会出人命的。但是有些时候非常不巧,也会导致人的死亡。老秦就办过一个案子,两个人因言语不和,其中一方一拳就直接打倒了另一方,而对方很快就没有了生命体征。这样的案情主要有两种可能。第一,打中了太阳穴等比较特殊的部位。我们从小就知道太阳穴非常危险,不能受伤。原因就是这里的颅骨非常薄,而且它下面有一条很重要的大血管——脑膜总动脉。一旦外力导致此处的颅骨骨折,骨折断端就有可能导致这条血管破裂。这条血管一破裂,就会很快地发生颅内出血从而导致死亡。第二,人体有些神经丰富的地方,即便是受到了非常轻微的损伤,也会导致人的死亡。比如男性的睾丸,如果受力的话,可能会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或者抑制死;再比如心前区、心后区,虽然有丰厚软组织和骨骼的保护,但是一旦受力,也可能抑制心脏导致心搏骤停而死亡。当然,这类死亡发生的概率比较小。 ??咬伤就不用多说了,大家想想吸血鬼吧,虽然那都是迷信,但是普通人用那种方式也是可能弄破大血管导致死亡。 ??在徒手伤中,法医研究各种损伤形态和损伤机制,除了可以发现一些轻微但能致死的损伤,还可以发现一些对案件调查有用的东西。 ??如果一个死者有窒息征象,又在他颈部发现了许多徒手伤的话,就可以判断死者死于被掐扼颈部。 ??如果一个人是中毒致死,没有办法判断是别人强行灌服毒药还是自己饮用毒药的时候,对轻微的徒手伤的判定也能派上用场。比如在死者的面颊部发现了指端伤,在其手脚处发现了指端可能形成的约束伤,那么这个案子就很有疑点了,就不能排除是被别人强行灌服毒药的了。 ??二、砖石伤、木质钝器伤、铁质钝器伤 ??这三类就是钝器致死中,法医比较重点研究的方面了。而研究这三类的主要目的,除了查明死因,就是搞清楚致死工具到底是什么。 ??钝器打击导致死亡,多见于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。人的大脑很脆弱,所以才会被隐藏在坚硬的颅骨里。但是颅骨的韧性毕竟有限,在颅骨被打骨折后,极易导致颅内血管破裂和脑损伤,可以直接导致人的死亡。 ??除去颅脑损伤,较大暴力的钝器损伤有的时候也可以导致挫裂创,这些创的位置如果位于大血管处,也是致命的。另外,比挫裂创致死更多见的,就是内脏器官破裂致死。钝性暴力的作用,除了击打,还有震荡,这些外力有的时候可以导致一些较脆弱的实质器官(如肝脏、脾脏)的破裂,从而导致出血死亡。 ??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