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 刺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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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亲爱的二郎呦,妹妹在为你歌唱;听到我的歌声呦……” 在这个歌声里,顾全和袁万里悄悄地离开了归化城。 有顾全在余令就很放心,若是让袁万里一个人回…… 余令觉得这辈子怕是永别了。 性子太直,嘴巴还臭,面对陌生人都不藏着心思。 归化城接待使者的院舍又响起了嘹亮的鼓声。 歌词虽然不咋样。 声音却是清透嘹亮,那股空灵的味道直透脑门。 听到这个歌,脑子里不自觉的就能想象出草原的辽阔。 真的很不错。 肖五抽了一下鼻涕,用力吞咽了一下,边上的吴秀忠嫌弃的往边上挪了一步。 “你小时候没吃过么?” “没!” “你以圣人的名义发誓?” “我懒得理你!” 吴秀忠走了,肖五继续羡慕的望着歌唱的女子,他也会唱歌,他会唱《太平曲》。 可自从被令哥听到以后他就不唱了。 令哥说他唱歌全是感情,没有技巧。 直到现在肖五也没想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。 问了唱歌最好听的昉昉,昉昉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。 另一边,王不二红着脸身子站的笔直。 唱歌的这女子是她捡的,他和吴秀忠在归化城闲逛画地图的时候捡的。 被捡回来的时候发着高烧,是王不二用面汤,耗时小半个月救回来的。 本来以为是捡了一个黑煤炭。 谁知道把脸洗干净以后还挺好看。 这女子病好了之后就不走了,很直接的告诉王不二,她要跟他过日子,她要给王不二生娃。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王不二心动了。 他是军户,军户娶亲是公认的难。 最难的是王不二家里还没有一个长辈可帮衬,如今有了这么一个人愿意跟自己过…… 王不二自然是愿意的。 小柿子就是捡回来的,那时候不也黑不溜秋,回到长安像是炸毛的猫。 如今谁不夸如意这小子有福。 都柿柿如意了! 王不二不求她长的能有小柿子一半好看,有一小半就可以了。 一起回到大明,连聘礼都省了。 这简直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。 “你真的愿意把她带回去?” 王不二认真的点了点头: “令哥,我是认真的,也想清楚了,她只要不嫌弃我,我也不嫌弃她!” 余令点了点头:“你负责看好她!” “谢谢令哥。” “都是苦命人,你若发达了莫嫌弃她就行。” 王不二挠挠头,有些听不懂。 这女子的眉眼余令看了,和如意一样。 在她的脸上可以看到汉人的样子,也可以看到草原人的模样。 如意因为“混血”的原因在京城被人看不起。 这个女子应该不是单纯的混血。 应该是土默特部下的奴隶和汉人所生,又或是被人拐卖来的奴隶。 可能是见这女子病了,怕传染,就把她扔了。 在归化城里,有专门的奴隶交易区域。 只要有钱,在这里就能买到白人的奴隶。 不知道是来自最北面,还是来自西边。 余令望着喜不自胜的王不二离开也忍不住露出了笑意。 明日就要离开归化城了,后面的路是什么样子余令颇为忐忑。 余令不知道,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。 有人不想让余令活着离开归化城。 大明使者死在归化城里,和死在归化城之外,是两个不同的结果。 “那个人就是大明使者对吧!” 哈达那拉收回目光,不知道为什么,他觉得这个大明的使者有些眼熟,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。 但就是想不起来。 “是的,狙杀他